2014-04-06 青島東

17:06[青島東]陳為廷:大家好,我是陳為廷。這兩天在議場內、議場外,我們一起審議兩岸監督條例、談論公民憲政會議應該要討論什麼、以及用什麼樣的方式進行,這樣的行動在在證明了,我們作為民主國家的公民,不見得所有的決策都要仰賴立法院的立法委員、這些代議士來為我們決定,而是我們自己就可以來決定。而且這樣的公民審議事實上往往它細緻的程度、它做出來的決策,甚至比這些我們所熟悉的、電視上看到的立法委員還更加高明。在五十萬人上街過後,很多人問我們說,那五十萬人上街了,你們的下一步是什麼?你們還有什麼比五十萬人更有力的武器?那我想,這兩天的經驗已經讓大家看得很清楚,就是,我們不見得要有很多的人數才能做為有力的武器,而是我們坐在這裡,大家共同來實踐民主、來想像一個這些人沒有想像過的民主的方式,這件事情本身,就是我們最大的武器,希望大家能給自己一個掌聲鼓勵!(鼓掌)

也非常謝謝這兩天在場外的、在濟南路、在青島東路、在議場內,其實有一個很厲害的團隊,這個團隊在實踐審議民主的過程,也就是剛剛跟大家一起討論的,包括愫欣,包括綠盟的各位朋友,還有場內審議民主的老師和夥伴,大家很細緻的規劃了這個討論的活動,希望大家能給工作團隊一個掌聲!(鼓掌)

今天在這個地方,大家應該在下午來的時候,都看過了今天的新聞,我們在這邊已經實踐了這麼多相關的行動,在今天開始準備要邁入第三個禮拜,終於在今天有一個實質的進展跟突破,今天要來跟大家報告這個事情。今天早上十一點的時候,大家應該都有看到新聞,王金平立法院長在議場大門口召開記者會的聲明,這個聲明裡面最重要的內容就是,他承諾在兩岸監督條例的草案完成立法之前,將不會召集兩岸服務貿易的相關黨團協商會議(鼓掌)。很多朋友可能會有疑惑說,這到底代表什麼意思,我們認為呢,事實上現在兩岸服務貿易排案的主導權,朝野兩黨或朝野多黨之間,事實上都在搶這個排案的主導權。所以在立法院實質的程序裡面,朝野像入僵局的時候,如果院長以他的職權來宣告說,他在立法完成前,不會召開相關的朝野協商,實質上的意思就是在呼應我們先立法、在審查的訴求,這也是我們一直以來,從馬英九政府那邊一直要、但是要不到的東西,那在今天,我們得到了一個初步的回應。

這個回應,我們對今天王院長發表聲明表達肯定,在我們回應的聲明裡面,也期盼王院長在這個國家民主憲政危機的時刻,能持續扮演體察和回應民意的積極角色。因為過去這三個禮拜以來,我們看到這個國家陷入了憲政的僵局,在於馬英九以他總統的身分,同時身兼黨主席,操控黨內的意委,陷入這個僵局無法動彈。今天王院長站出來站出來,事實上是重申了國會自主的力量,我們希望能夠在接下來的過程當中,他能更積極地扮演這個角色。同時我們也呼籲朝野黨團,也能夠具體的落實先立法再審查的原則,來呼應王金平院長的聲明,並希望這些立法委員能夠落實國會自主及國會監督的職權。

事實上,我們今天下午還有一群同學,他們是民主學生黑潮陣線的學生,他們到中永和持續的對立委施壓,包括國民黨團,這些立委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做出承諾。那麼,對於這整個事情的發展,我認為兩岸協議監督機制的法制化的推動,以及先立法再審查的訴求,今天之所以能有實質的進展,事實上是經過這三周以來,努力、堅持的台灣的民間社會所換來的成果。對於這個結果,我們要在這個地方,向所有積極參與、以及默默支持這個運動的夥伴,表達最高的敬意。(鼓掌)這個進展,歸屬於我們台灣所有這次參加運動的公民。那,當然大家會很關注,包括記者也會提問說,到底我們的下一步是什麼?我們要告訴各位,事實上我們還沒有定案、還在討論當中,也會試圖跟各位所有在場的朋友或是場內外的朋友,我們找方式來溝通。那無論我們的下一步是什麼、要用什麼樣的方式來進行,至少我們眼前已經開展出了很多相關的工作。

我們知道先立法再審查是原則,可是立出來的是一個什麼樣的法,是我們要關注的事情,行政院提出來的法案,我們完全不能接受,我們要求的是民間版能同時付委,而且我們要求的五大原則必須納入法案裡面,這是我們持續要監督的方向,第一個是立法的工作。第二個是立完法之後要審查服貿協議,怎麼審查?到底我們對於服務貿易有什麼意見,過去我們可能沒有一個監督的機制、沒有一個平台可以讓人民的聲音進到國會裡面,可是現在,如果未來我們有了法,人民對於服貿協議有什麼實質的要求、要如何審查,這是我們要開出來的第二條戰線。第三個是各位今天在討論的公民憲政會議,這是我們對目前台灣的國家憲政提出的各式各樣的,包括兩岸關係、包括社會正義等等大家關注的問題,要如何透過方法來解決,這是第三條戰線。實際轉進的方式和形式,大家都還在討論,我們會設法跟大家溝通,但是無論如何,從這個地方、從這個戰場出發,我們持續朝這三條戰線邁進,這是我們今天的聲明,謝謝大家持續的、一直以來的努力和堅持!(鼓掌)好,謝謝大家,我們要去趕另外一場了!(笑)(現場加油聲)

17:06[青島東](說明議場內記者會的內容)